除草剂
除草剂 : 使用于农田、牧场、果园、森林以铲除杂草为目的的药物,又称除莠剂。按其作用性质除草剂可分为两大类:第一类为接触型(无选择型)除草剂,能直接破坏接触到的杂草组织,阻碍其呼吸,从而使杂草枯死。第二类为移行型(选择型)除草剂,这种除草剂可被杂草所吸收,影响其光合作用或其他生理功能,进而把杂草杀死。多数正在使用的除草剂对人畜的毒性甚低;但也有例外,例如二硝基酚类、吡啶物、酰氨类等,则对人、畜的毒性较大,曾有因施用不当而引起中毒的报道。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除草剂在动物试验中被证明有诱变、致畸及致癌的可能。大规模施用除草剂可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,危害居民健康。防止除草剂污染的措施是:改进施用技术,控制用药后的残留量;同时注意发展高效、高选择性、低毒的新型除草剂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