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传染病

2024-10-11 医学迷-卫生学 https://www.yixuemi.com

  法定传染病 : 根据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报告的病种分甲类、乙类和丙类,共计35种传染病。
甲类传染病是指:鼠疫、霍乱。
乙类传染病是指:病毒性肝炎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或副伤寒、艾滋病、淋病、梅毒、脊髓灰质炎、麻疹、百日咳、白喉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猩红热、流行性出血热、狂犬病、钩端螺旋体病、布鲁氏菌病、炭疽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流行性乙型脑炎、黑热病、疟疾、登革热。
丙类传染病是指:肺结核、血吸虫病、丝虫病、包虫病、麻风病、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、新生儿破伤风,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、除霍乱、痢疾、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。
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,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,并予公布;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,增加或者减少乙类、丙类传染病病种,并予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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